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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威发布丨湖州市政协原主席吴水霖(正厅级)受贿案一审宣判【737期】

温州检察 2021-04-28


  2019年7月11日下午,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湖州市政协原主席吴水霖(正厅级)受贿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。被告人吴水霖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;对吴水霖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

庭审现场

  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吴水霖利用担任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、湖州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、市委政法委书记、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便利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、款项支付、职务晋升、工作调动、假释审批等事项上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,共计折合人民币514.2781万元。




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吴水霖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。鉴于吴水霖有重大立功表现,退缴全部受贿所得,认罪悔罪,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

文字丨温简

图片丨光敏

编辑丨温州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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